洮北法院:“醉人”变“罪人” 酒驾万万“驶”不得 城事-白城站 房彦妮 381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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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法院:“醉人”变“罪人” 酒驾万万“驶”不得

2024-01-31 14:32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酒后驾车对驾驶人员及其它道路交通参与者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然而,仍有部分“老司机”依然我行我素,枉顾国家法律。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对1起涉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审理。

  被告人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庭审中,公诉人分别宣读各案的起诉书及量刑建议,审判员重点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的合法性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由于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当庭对该案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判不上诉。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供稿供图

编辑: 房彦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