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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2-13 08:40 | 来源: 白城日报

  白城日报讯 近日,白城市纪委开展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查处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孙贵军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和2017年春节前,孙贵军收受洮北区园林处赠送面值500元的大润发超市购物卡各1张,共计1000元。2017年4月,孙贵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洮北区林海学校校长石博等人违规发放看护费问题。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石博授意总务处主任、食堂保管员张百服等人以虚增采购菜品数量的方式,从食堂账内套取伙食费共计19.76万元,用于支付教师看护费。2017年8月,石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百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洮南市第四小学校长代丽平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10月,代丽平在任洮南市第二小学校长兼第三幼儿园园长期间,每月给第三幼儿园教职工和第二小学的两名财务人员发放数额不等的超工作量补助费,共计9.13万元。2017年5月,代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洮南市向阳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党支部书记袁维宝违规购买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1月,经袁维宝决定,洮南市向阳粮食储备库以洮南市鑫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名义,出资29.5万元购买1辆迈腾轿车,放在账外使用,购车费用以虚列支出、变卖单位物品等方式核销。2016年8月,经袁维宝决定,将该车转籍到财务科科长高某某名下。

  2015年12月,经班子会研究决定,由粮库出资11.68万元购买金光村村民杨某驾驶的轿车,作为单位的公务用车,放在账外使用,购车费用以虚列支出的方式入账核销,车籍落在该粮库副主任王某某名下。2017年3月,袁维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洮南市向阳粮食储备库主任、党支部书记职务。

  镇赉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杨斌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和8月,杨斌以招商为由,与家人到吉林省敦化市和广东省深圳市旅游,以差旅费名义变通核销旅游费用共计1.19万元。2017年3月,杨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安市地方海事处副主任石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30日,石磊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搭载家人至大安市某饭店用餐。2017年6月,石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榆县兴隆山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李德东违规处理招待费等费用问题。2015年12月,李德东以虚列村防疫员工资的形式,套取通榆县畜牧局拨付的村防疫员工资1.2万元,违规处理账外招待费6700元,其他费用5300元。2017年6月,李德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与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对标,带头不收不送、不拿不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做到守土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编辑: 周柏航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