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洮南法院执行局在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运用线上办案模式,有序开展执行工作。
近日,申请人闫某通过电话向洮南法院执行局表达了感谢,感谢执行法官在疫情期间快速帮他要回工费。
2016年10月13日,杜某雇佣闫某收花生,口头约定按土地面积给付工钱。但因中途下雨,闫某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工。杜某以逾期为由拒不给付工钱,闫某无奈下诉至法院。洮南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杜某给付闫某工费4950元。但杜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闫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处疫情防控期间,承办法官在认真阅读卷宗后,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杜某,释明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的决心、力度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最终杜某同意与闫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义务。为尽量减少人员之间的接触,承办法官运用微信和移动执行平台完成案件的送达、支付等工作,案件顺利执结。
疫情阻击战关键节点,洮南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严肃强化执行意识,积极办理案件。执行工作切实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洮南法院将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为洮南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守护好人民心中的公平正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星植 通讯员 李瑞鹏 刘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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