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院:执前调解“治未病” 执源治理“开良方” 城事-白城站 赵新 384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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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法院:执前调解“治未病” 执源治理“开良方”

2024-04-27 09:50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感谢法官,终于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太感谢了!”近日,在大安市人民法院执源治理调解室,申请人王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王某与通辽市某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应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给予王某68.52平方米回迁楼房1套。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大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阅卷宗,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因未取得回迁楼房,只能暂住在亲戚家中,生活也较为拮据。为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执行法官启动了执前调解程序,争取以最快速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了,该履行的义务你必须马上履行,一旦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将会极大地影响你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声誉。”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对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严重后果。

  “按协议约定确实要给回迁楼房,但因分房时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混乱,王某的房子已被别人实际占有,人家不退,我也没办法啊。”该房地产公司解释到。

  “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在调解员的说服下,双方当事人来到大安法院执源治理调解室,进行面对面的调解。经过耐心地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双方逐渐“升温”的对立情绪均有所缓和,该房地产公司积极主动提出以现金补偿方式履行义务,并征得了王某的同意。

  调解员指出该房地产公司未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履行义务,又没有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是错误的,敦促其拿出最大诚意,尽早尽快解决问题。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房地产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王某现金,就此案结事了。

  高效便民的执前调解促使执行工作由“强制付”变“主动给”,以更低的诉讼成本、更加便捷快速地兑现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下一步,大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执前调解工作实质化运行,以“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坚持执前研判、精准施策,持续释放执源治理潜能,切实提高执源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源头上破解难题,真正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大安市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