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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法院:倾心调解土地纠纷 不误春耕不误时

2024-03-21 10:09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大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承“以调促和、以和促解”的原则,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00年12月,王某找到李某欲承包其全家四口人所有的6亩土地。李某在其妻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以1200元的价格承包给王某使用至今。承包期间,王某一直领取国家的粮食补助和土地补助。2024年2月,李某女儿从外地回家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到王某,要求解除承包合同,王某对此置之不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女儿向洮南市人民法院大通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归还土地所有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若不及时妥善处理矛盾,不仅会耽误春耕,损失也会进一步扩大。为了更精准掌握案情,快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联合该村调解员耐心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先从理性角度为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利害关系,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以判决方式解决问题,双方需承担相应的后果。法官还以二位当事人之间是多年的好邻居为切入点,劝解当事人“远亲不如近邻”,应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在承办法官和村委会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王某归还李某土地,并在所有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洮南市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寻求小案办理“最优解”,坚持司法为民,以为民、便民、利民的切实举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洮南市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