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法院:赡养老人起纠纷 善意执行解心结 城事-白城站 王金顺 3831187
洮南法院:赡养老人起纠纷 善意执行解心结 城事-白城站 王金顺 3831187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白城站 > 城事

洮南法院:赡养老人起纠纷 善意执行解心结

2024-03-19 07:1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百善孝为先,而世间情深,莫过于父母之情。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万宝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老人滕某育有一儿三女。自老伴去世以后,滕某一直在养老院生活。起初儿子和女儿如期给老人赡养费,后来因为一些家庭纠纷,几个人产生了矛盾,未能按期给付老人赡养费。滕某遂将其子女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后,一儿三女应每人每年向母亲支付5000元抚养费。这时正赶上老人有病,被大女儿从养老院接回了家。大儿子朱某某因为老人没在养老院住,所以拒绝给付赡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具有法律与道德并存的特殊性,如果强制执行、机械办案,可能会在濒临破裂的亲情中再添一道伤痕,引发家庭矛盾升级。所以洮南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情理法融合的方式,妥善化解赡养纠纷案,执行法官从修复亲情的角度出发,对朱某某做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还会构成拒执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同时,执行法官结合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及家庭亲情,从情理方面对朱某某加以开导,百善孝为先,而世间情深,莫过于父母之情,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引导下,经多次协商,终于解开了被执行人的心结,被执行人朱某某同意给付赡养费。朱某某将5000元钱交给了执行法官,并表示一定会尽心尽力照顾老人,同时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开导表示认可和感谢。

  洮南市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