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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民法庭建设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白城市两级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纪实

2022-09-09 08:35 | 来源: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庭处于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几年来,白城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紧扣“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依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28个人民法庭共收案2.23万余件,结案 2.21万余件,结案率99.2%,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缠诉、涉诉信访案件;诉前调解受理案件6585件,其中调解成功5134件,调解成功率77.96%。洮南法院万宝人民法庭、大安法院安广人民法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洮南法院万宝人民法庭、福顺人民法庭,大安法院安广人民法庭先后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加强法庭建设  
  大力强化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鲍贵臣任组长,确保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位谋划整体推进。各基层法院均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工作。结合白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树立服务大局、规则之治、乡村善治、便民利民“四大理念”,引领司法利农、司法便农、司法护农、司法惠农“四大行动”,加强涉农纠纷源头治理,畅通涉农纠纷维权渠道,提升涉农纠纷裁判效果,开辟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

  制定并实施《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十项措施》《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等,有力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地生根,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构建“三重网络”  
  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和社会功能,建立“法庭+巡回审判点+以案说法”的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完善“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 通过“增、调、迁”三种路径,将人民法庭数量从原有的24个增加到28个,达到平均每3个乡镇就配备1个人民法庭。调整外迁5个法庭办公地点,重新划分28个法庭管辖范围,在全市共设立巡回审判点51个,让巡回审判点覆盖到每一个乡镇。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合议庭,选择事关乡村发展、乡风培育等典型案件,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

  全市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大集、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方式,以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为依托,上好“法治公开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尤其是新华人民法庭、福顺人民法庭、莫莫格人民法庭选取土地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2020年以来,全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100余次,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70余起。

  建立“一站式 远程调解 网上开庭”的线上诉讼网络。因地制宜建设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智慧法庭设施,充分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微信等媒介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改革,加强涉农审判数字化。同时,各个人民法庭设置立案查询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查询,为群众提供便利的线上诉讼服务。完善错时开庭预约机制。根据辖区群众生产生活特点,考虑“春耕秋收”农忙时节、企业园区建造生产等情况,建立假日、夜间开庭预约机制,做到司法服务“不打烊”。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矛盾调解。如,镇赉的人民法庭建立员额法官、调解员微信工作群,由司法局为每个社区和村委会配备1名调解员,诉前由调解员对矛盾进行化解。人民法院将各个乡镇司法所调解员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妇联、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等基层综治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构建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法庭三级解纷路径,推动矛盾纠纷的即时化解,就地化解。自2020年以来,人民法庭开展网上立案8566件,跨域立案26件,远程调解66件,电子送达19305次,委派调解198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134起,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推行“三项机制”   
  及时回应广大农村群众多元诉求
  建立释明引导机制。贯彻“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院裁判终局”工作思路,向当事人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缺点,引导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让“诉讼并非最佳解纷模式”观念深入人心。强化类案释法,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提升多元解纷实效。制定实施《关于规范诉前调解工作的意见》,为调解员配发要素审判规范指引,推行要素式调解,规范文书样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方面的培训,明确不同类案的调解要点、调解思路,调解员调解能力显著提升,人民调解在多元解纷中的作用成效显著增强。

  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立“诉转调”“调转诉”闭环模式,当事人网上申请立案后,案件通过调解平台分流到社区、村居进行“两级调”,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立案审理;通过调解平台提交申请的,直接分流到社区、村居进行“两级调”,调解不成的指导立案。对到法庭现场立案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先立诉前调案号,尽量要求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供全面的信息,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由调解员先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由法官助理、法官再行调解,尽最大能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不成功也做好诉前鉴定、证据质证等前期工作,节约案件审理时间,为案件进入正式审理阶段打下基础。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图
编辑: 房彦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